问题 | 如果借款人找不到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借款人失去行踪,将为债权人讨回债权带来相当程度的困扰与挑战,然而并非毫无对策可寻。
首要之举在于,债权人可积极开展对于借款人资产线索的搜寻,例如房产、车辆、储蓄等各类资产,并依据法定程序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旨在制止借款人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以此最大可能地维护自身权益。 其次,债权人亦可尝试联络借款人的亲友等关系人,以期获取关于借款人下落的最新信息。 若债权人持有相关借款协议及证据材料,便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告知借款人应诉事宜,即便借款人未能出席法庭审理,法院仍有权依据充足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作出缺席审判。 待判决正式生效之后,债权人即可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名下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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