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找不到人法院不受理怎么办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在遇到借贷纠纷后,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却未能得到受理,这或许是因为提交的资料不够完整或并不满足起诉的标准。
在此情况下,你需要仔细检查并确定是否已经备齐所有必要的起诉材料,包括形式完备的起诉书以及关于借贷事项的相关证据,诸如借据、转账凭证等等,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根据法律规定,各家法院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受理案件标准,例如,原告必须为与该争议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同时,还需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 提出的诉讼请求应当具体明确,并且要有相应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 此外,该争议也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并且由受诉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 如果法院以某种理由拒绝受理,而没有给出详细解释,那么您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书。 如果您对此裁定结果表示不满,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的十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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