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该由谁写才有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论欠款条是由贷款方抑或是借用人亲手撰写,只要在法律规定的严格条款范围内便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在大多数情况下,借用人是欠款条的书写者。 然而,无论是由谁执笔,最为重要的因素是必须确保欠款条的内容能够明确而精确地展示借款的实际情况。 其中应涵盖以下这些要素:即借款金额的具体数目、借款使用的具体目的、借款的凭据日期以及需要偿还的日期、如有必要设定的利息费用、双方的个人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等。 秉持着法律角度出发,欠款条作为一种借款合同的表达形式,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借款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呈现,但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 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借款的类别、货币的种类、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利率、借款的期限以及还款的方式等各项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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