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有没有诉讼期限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主张并寻求民事权益保障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此种时效期限自权利主体明知或应知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及其对应责任方之时起算。 换句话说,关于欠条的诉讼时限同样是三年,自权利人明晰或应该知晓因其欠条所载债务未能履行而导致其权益受损的那一日起开始计算。 若超过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人民法院往往将不再予以保护,除非自权利受侵害之日起已逾二十年,或者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方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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