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贷借了几千块钱不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借贷双方当事人就尚未归还的债务未能按期完成约定事项的履行,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其借款人有义务依照预先作出与国家相应法规相匹配的协议条款,支付逾期的利息费用。
若借款期限方面未作具体约定或者虽已确定但条款过于含糊不清的情形下,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出借方有权以诚意通知的方式,追加在合理期限内归还该笔借款的条件。 然而,针对网上小额贷款几千元未予偿还的问题,若借款合同中有明确的还款期限规定,借款人应严格遵守并按期归还借款。 若借款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责任,出借方可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若合同中并无明确的还款期限规定,或者虽然有规定但却模糊不清且难以确定,那么出借方有权以诚意通知的方式,追加在合理期限内归还该笔借款的条件。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借方可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发出催收支票,进行协商谈判或者直接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以此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支付逾期利息以及可能存在的额外费用等。 若借款人仍未按规定履行还款责任,出借方可向法院提出强行执行的申请。 总之,借款人未履行还款责任的行为无疑违背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出借方保留了要求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及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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