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没写明签订日期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使民事法律行为具备有效性需满足以下三大要素:
首先,行为人为该行为应拥有足够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行为人的意愿表达必须真实无误; 最后,该行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的硬性规定,同时也不能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相悖离。 关于借据是否需要注明签署日期这一问题,现行法律并未对此作出明确且强制性的规定。 然而,借据的核心内容应涵盖借款人与出借人的个人信息、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约定等重要信息,并且双方均需在借据上签字或加盖印章以示确认。 尽管借据的签署日期有助于确定借款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但若未注明签署日期,并不意味着借据必然失效。 只要其他条件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借据仍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因此,借据未注明签署日期并非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除非有其他法律规定或实际情况显示借据因缺乏签署日期而存在其他法律上的缺陷。 在实践操作中,倘若双方就借据的有效性产生争议,可能需要借助更多的证据来证实借据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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