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婿和父母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岳父岳母与女婿之间的借贷行为并未签订书面协议,鉴于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及至第六百六十八条的明文规定,除非在特定情形下,诸如自然人之间的特殊约定外,所有的借款合约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予以确立。
在此种情况下,倘若双方对于借款事宜已经达成了明确一致并有着充分的确凿证据能够证实借款的实际发生,那么作为债权人的岳父岳母有权向欠债者提出要求还本付息的诉求。 若遇欠债方不愿归还借款时,岳父岳母可遵循以下几个步骤进行维护权益的行动: 1.进行积极的沟通与协商,争取在和平友好的氛围中妥善解决问题; 2.有意识地搜集各类与借款行为有关的证据,例如转账凭证、见证人的证词以及借据等; 3.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欠债方发送催款通知书,以期其能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债务; 4.若欠债方仍坚持拒不还款,岳父岳母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欠债方归还借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在法律程序中,岳父岳母需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借款事实及其具体数额,而法院则会依据这些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公正的裁决。 若裁决下达后,欠债方仍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岳父岳母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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