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借款是合同无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自然人之间签订借款合同的行为本身,通常情况下并不会直接触犯法律或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更不会对社会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产生破坏性影响。
因此,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此类个人借贷关系通常都不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另外,针对个人借款行为,若在实践中未出现行为人与借款相对人相互勾结,利用此种行为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现象,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这类借款行为同样不应被认定为无效。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除非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借款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严重背离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亦或是行为人与借款相对人恶意串通,共同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等因素,否则,个人借款合同通常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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