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借钱的方式套路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当有人采取刻意欺诈的手段,通过借款却久拖未偿的言行,这种情况恐触及我们平常生活中所涉及的民事争端中的借贷合同时产生的合约纷争。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明文规定,所有的民事主体都必须严格遵循职业道德规范,恪守承诺,依照既定的法律法规或者尊重双方签署的契约协议来履行他们应有的民事义务,并且主动地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倘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那么作为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了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等。 因此,出借人完全有权利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本金以及可能存在的利息(如有),同时也可以要求对方对由于逾期还款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假如借款人仍然拒绝还款,出借人便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决借款人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并且支付逾期还款的违约金(如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借款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等刑事犯罪,那么出借人还有权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责任。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借人务必妥善保管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催收欠款的往来邮件或短信等,以便在法律程序中能够充分证明借款的真实性以及借款人的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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