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二十万钱还不还属于违法行为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借款人须按事先约定的期限偿还借贷资金,若未履行此类义务,依照原有约定或国家相关规定应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作为补偿;
如果借款人借用二十万元款项同时约定了清晰明确的还款期限却未如约履行债务,那么该借款人无疑已经触犯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 在此种情形下,贷款方有权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本金,并按照原有的约定或国家相关规定索取逾期利息作为赔偿。 倘若借款合同中对于还款期限的约定不够明确或者存在模糊不清之处,且无法通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来确定具体的还款期限,那么贷款方有权随时向借款人提出还款要求,而借款人亦可随时予以偿还。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借款人未能及时归还借款,同样会被视为违法行为。 总而言之,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那么他就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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