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了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缺乏正式的借据作为凭证时,借款方仍有机会通过各种其他类型的证据来确认借贷行为真实发生的事实。
这些可能发挥作用的证据种类繁多且灵活多样,例如: 当事人之间的陈述和声明、第三方证人的证词、银行转账记录、录音录像资料、手机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电子数据信息,以及其他任何能够有效证明借贷行为确实发生过的各类形式的证据。 若借款方在自身能力范围内无法获取上述相关证据,他们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所有提交的证据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与核实,以确保能够准确无误地判断出借贷行为是否真实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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