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后还有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答:
依照破产清偿顺序清偿。
律师解析:
公司严重亏损注销债务会依照破产清偿顺序清偿。
依据法律规定,公司进入破产后,需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权人则需在期限内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当公司倒闭了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依照破产清偿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费用、公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所以当得知企业倒闭了,应当立即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比如及时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对公司资产进行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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