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借条的借款还能追回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遇到无借据的情况而需追讨借款时,需借助其他有效证据以证明借款真实发生过,且当事人负有提出证据以支持其诉讼请求的义务。
倘若当事人无法自行搜集到相应证据,则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查收集。 在此过程中,法院会对各种证据进行全面而客观的审慎核实。 就实践而言,以下几种常见类型的证据被认为具有证明借款事实的效力: 1.当事人陈述: 借款双方间的口头协议或陈述均可作为有力证据。 2.书证: 包括转账记录、银行流水账单、第三方见证的信函或电子邮件等书面资料。 3.电子数据: 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短信、微信、支付宝等电子通信记录。 4.证人证言: 知情人士的证词亦能证实借款的实际发生。 5.鉴定意见: 若涉及到借款金额的鉴定,例如对银行转账记录的真伪进行鉴定。 6.勘验笔录: 若涉及到现场勘查,如对借款地点的勘查记录。 若以上述各类证据能够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存在,即便无借据,仍有可能成功追回借款。 然而,由于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各异,法院将依据所有证据综合判断借款事实是否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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