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没写到日期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据欠缺具体日期标注,遵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范,关于借款期限未予以书面明确约定,或虽有约定,但无法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之规定确定其明确涵义,借款人有权随时向出借方偿还借款;
反之而出借方亦可适时敦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 因此,若借据欠缺具体日期标注,借款人与出借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共同设定一个合理的还款期限。 如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出借方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借款人归还借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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