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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我钱没写借条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出借资金而未签订书面形式的借贷协议的状况,可以采用其他材料作为借款事实的证明。
在此情况下,缔约方可提交转移资金交易记录、证人的陈述、录音及录像等媒介资料乃至电子数据等,用以证实借款行为确实发生过。
若有困难在此基础之上搜集这些证明资料,他们亦可向司法机构寻求援助,由人民法院负责对所提供材料进行全方位且公正客观的审查与验证,以便明确案件事实。
因此,即便没有签署正式借据,只要能够提供充分充足的证据支持借款行为实际发生这一事实,便可依循法律途径争取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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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5: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