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诉讼要什么证据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借贷纠纷案件中提起诉讼,需要搜集与提交以下各项关键性证据以供审理:
1)原始借据本身: 作为书面证言,它是证明借款关系真实存在的直接证据; 2)转账记录: 倘若借款行为是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电子支付方式完成的,那么转账记录便能清晰地反映出资金流动的具体状况; 3)证人证言: 若有第三方在场目睹了借款过程,或者知晓该借款事项,他们的证词便可作为有力的证据; 4)当事人的陈述: 借款方及出借方对于借款事实的阐述,能够互相印证,增强证据的可信度; 5)其他相关证据: 例如电话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以及可能存在的物证或视听资料,如借据的复印件、照片等等。 所有这些证据在经过法院严格的查证核实之后,才会被视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若当事人无法自行搜集到某些特定证据,则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协助调查取证。 法院将会全方位、客观公正地审查核实所有提交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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