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能够要求违约金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相关当事人均可通过协商在其中具体约定相应的违约金条款。
然而,若违约金金额已相当于或少于实际所蒙受的损失,那么人民法院以及仲裁机构则会尊重双方当事人的协议,并不会对此进行调整; 相反,若违约金额度远超过实际所遭受之损失时,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为了公正保护各方权益,将依法考虑依据提出之请求,适当调降违约金的数额。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借款合同中确实存在可能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但是违约金的设定必须合理恰当,其金额应尽可能与实际所造成的损失相吻合,而不应出现过高或过低的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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