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桂林人借钱不还怎么办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遇桂林籍人士未如期偿还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当事人可行使民事诉讼权利。
首要步骤是于被告(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所在基层人民法院发起诉讼程序。 其次,如当事人对书写诉状存在实际困难,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口头立案,并由法庭作好相关记录。 在追偿无果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借款人履行债务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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