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诉讼时效期多长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人民法院主张并寻求法律保障的民事权益的法定时效范围为三年。
该法定时效从相关权利主体意识到自身权利可能受损及义务方可能存在未履约行为的时候开始计时。 就此而言,针对涉及借款凭证的法定时效问题进行详细阐释: 若相关权利主体明确意识到或应当能够意识到自身的权利可能因为所持借据上的借款未得到如期兑现而遭受侵害,同时也知晓了或理应知晓做出相应义务的负担方的具体身份和存在日期,在此种情况下,法定时效便从这一刻开始满计三年。 然而,如果超出这三年的法定时效期限,人民检察院通常无法再为当事人提供保护手段,除非有特殊的二十年以上的超时期限情况出现,此时,人民法院有权根据权利主体的特别申请,酌情考虑是否予以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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