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没写借款人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款协议理应以书面形式来实施,除非是在自然人之间,双方另行做出了有关借款方式的特别约定。
而欠条则是一种以书面为载体的有效证明文件,其能够充分地证实出借方与借贷人之间的具体借款情况以及债权债务关系。 哪怕是欠条上并未明确书写借款人姓名,但只要能凭借其它资料证实出借方与借贷人之间存在真实的借款行为,那么这样的欠条仍然具备着法律效力。 然而,当欠条上未能明确记载借款人身份信息之时,这很可能对于借款协议的明确性以及执行性产生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 因此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为了更便于于发生纠纷阶段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我们强烈建议将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清晰地标注在欠条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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