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转账没有借条算借款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事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有权仅仅凭借金融机构所出示的转账凭证作为主要诉求之一提出诉讼请求。
然而,如果被告对此进行反驳并提出转账属于偿还先前所欠借款或者其他负债的情况时,被告应当有充足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观点。 换句话说,倘若债务人提供了相关的证据,那么原告仍然需要承担起举证责任,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确实存在。 因此,在仅有转账记录但无书面借据的情况下,是否能被视为借款,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若原告能够提供其他证据以证实借贷关系的真实性,例如通话录音、短信往来、见证人证词等等,即便没有书面借据,也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借款行为。 然而,如果原告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那么仅凭转账记录或许难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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