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借条能认定借款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即便欠缺书面形式的借据,原告依然有权利依据金融机构所出具的转账记录向人民法院发起民间借贷纠纷之诉。
若被告以该转账行为乃偿还先前所负债务或者其他债务为由提出抗辩,则需向法庭提交充分的证据以支持自身观点。 若被告成功举出相关证据,则原告仍需负起举证责任,以证实借贷关系的真实存在。 因此,在无书面借据的情况下,原告可借助其他类型的证据以及客观事实来确认借款关系的存在,然而,原告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借贷关系的确立。 倘若原告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那么根据现有的证据及法律规定,法院可能无法认定借款关系的存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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