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的借条无效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已经签署的借款协议被判定为无效,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即根据第一百五十七条明文规定:当行为人做出此种行为时获得之财产,应当予以退还;
如无法归还或无必要归还时,则应当以评估作价方式进行补偿。 倘若任何一方存在过失,均需对另一方因而遭受的损失负责赔偿; 而在双方皆有过失的状况下,则应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对财产退还、估值补偿以及赔偿损失等事项负起对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在借款协议被判决无效之后,各方都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及过错程度,依法处置财产退还、估值补偿与赔偿损失等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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