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人借钱不还又来借钱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自然人与他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该合同自出款人提供款项之时生效;
它是由借款人在适宜时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合理利息的协议约定。 若遇女性能顺利归还借款但却再次提出借款请求之情况,出款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之规定,对借款合同提出书面要求,其中应明确定期、种类、货币、用途、金额、利率、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关键性条款。 若女方仍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出款人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女方切实履行还款责任。 倘若女方再度提出借款申请,出款人可斟酌是否予以批准,同时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还款担保或采取其他有效的保障措施。 如决定不再借款,出款人有必要向女方明确告知不予借款的具体原因,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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