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导跟下属借钱不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及领导作为借款人与下属间发生借贷关系时,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借款人须依照约定偿还借款。
若是借贷期限并无约定或者约定本身不够清晰明白以致无法确切知晓,那么借款人仍可随时履行还款义务; 而贷款人为确保还款事项得以圆满达成,有权对借款人发出付款敦促通知,以便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还款。 然而,若是领导未能依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借款人应按照约定或者参照国家相关法规支付逾期利息。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下属首先应尝试与领导进行有效沟通,请求其按照约定或合理期限偿还借款。 若领导坚持拒绝还款,下属则需积极搜集相关证据(例如借据、转账凭证以及证人证言等),并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求追回借款本金并获得逾期利息的赔偿。 倘若领导具备还款能力却依然拒绝还款,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诸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 总而言之,下属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通过法律手段妥善处理领导借钱不还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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