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借条要不下钱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缺乏书面借据的前提条件下,若想要成功索回被拖欠的款项,可以通过搜集诸如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或者勘验笔录之类的证据来达成目的。
假如无法直接证实借款事项的确切性,那么便可尝试借助间接证据以及证人证言,以期以此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 若是相关证据充足且确凿无误,那么便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倘若对于撰写起诉状确实感到力不从心,亦可选择采取口头形式进行诉讼,而此时当地的人民法院应将其内容详细记录下来,并告知被告方当事人。 除此之外,若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并无其他债务纷争,同时支付令又能顺利送达到债务人手中,那么债权人便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要求债务人偿还相应的金钱或有价证券。 总而言之,即便在没有书面借据的情况下,债权人依然有可能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回被拖欠的款项,然而这需要他们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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