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借钱不还要去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阁下的好友未能依照约定归还所借款项,那么您作为借款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便存在着直接且密切的利益关联。
在此情况下,您有权以原告身份将您的朋友列为被告方,郑重地提出书面的诉讼请求,有待追偿该笔借款,同时,务必详尽阐述借贷事件始末及其依据。 倘若此类借款纠纷符合我国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范畴,且位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区域之内,那么您完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状。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正式起诉之前,先行搜集并整理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据、转账凭证以及见证人的证词等等,以便在法庭审理阶段能够有力地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以及债务人应承担的还款责任。 若债务人有意愿偿还欠款,只是目前暂无能力一次性付清,您亦可考虑通过友好协商或采取其他合法途径进行解决,诸如申请支付令等方式都是可选项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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