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怎么确定效力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我们在审视借款合同的效力时,必须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百四十三条明文规定,在此规定里,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性的必备要素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首先,作为行为人,他应当具备与其签订借款合同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务必是真实且无任何虚假成分; 再者,我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违反法律,以及行政法规所设定的任何强硬性的限制规定,也不能违背公众普遍认为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公序良俗)。 借贷双方都应该明白,只有当借款合同尽可能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后,这一份合同才有可能被视为合法有效。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倘若我们的借款合同已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任何强硬性的限制规定,亦或是与公众普遍认同的道德准则相悖逆,那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百五十三条和第一百五十四条的明确规定,这份合同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因此,我们在评估借款合同的效力时,必须结合合同的具体条款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 只要合同能够满足法律规定的所有要求,那么它就是有效的; 反之,如果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或行政法规设定的任何强硬性的限制规定,或者与公众普遍认同的道德准则相悖逆,那么这份合同就会被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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