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钱给别人借没有借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缺乏书面形式的欠据(即借条)作为证明借款事实依据的情况下,相关当事方有机会通过搜集并提交其他种类的辅助性证据来证实涉案借款的实际发生。
具体而言,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转账交易记录、第三者的见证陈述、对借款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所产生的视听材料以及电子数据等等,以此来确保借款行为的真实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如若有关当事人未能及时妥善地提供上述相应证据材料,这无疑将会对他们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之准确性及合法性造成不利影响。 正因如此,各借款方务必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行动,尽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全面且合法地搜集和提交各类相关证据,以便为其借款主张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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