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未写借款人,这样的欠条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欠条若未注明借款方姓名,则被视为无效且不具备法律效力,借款方姓名乃欠条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
具体而言,撰写欠条时需包含如下事项: 1.借款方和出借方的身份信息; 2.借款金额以及借款用途; 3.是否支付相应利息; 4.是否设定还款期限; 5.借款方亲笔签名确认; 6.以及创作欠条的具体时间。 另需注意,欠条若未能受到法律保护,则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所签署的欠条; 2.行为人和相对人在无意向状态下签署的虚伪意思表示的欠条; 3.欠条内含条款违背公共秩序或触犯法律等不可抗力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