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的正确书写格式及法律要求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题头。
欠条文件的标题正常情况下会采用“文种名”来设定,亦即是将正文中其上部居中的位置用较大号字体明确清晰地印写出欠条两个字。 此外,还有些欠条在此处会以“暂欠”或者是“今欠”字眼作为标题,不过这种形式的标题其正文内容将会在下一行的开头处空出一行进行书写。 (二)主体部分。 欠条文件的主体部分需要清晰无误地描述欠给的具体对象是哪些人或者是哪些机构、以及它们所欠物品的数量以及偿还的最后期限等重要信息。 (三)题尾。 欠条文件的题尾需要债务人单位的正式名称和经手人员亲自签字的亲笔手迹,如果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必须要刻写下借款人个人的全名,并同时详细标注好该欠条的签署日期。 对于单位来说,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对个人而言,则需要加盖个人私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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