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车质押合同合法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一、抵押车质押合同合法吗 如果车主和债权人约定抵押车辆担保债权的,签订质押合同时,如果债权人没有异议的,签订的质押合同依法成立,质押合同就有效。车辆属于可以抵押和质押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 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第四十二条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内容和日期。 二、车辆登记证丢了,还可以抵押车吗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汽车抵押合同,因此,如果双方依法订立了汽车抵押担保合同的,那么在双方签字确认后即可成立并生效。 所以,如果你们之间只约定了汽车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也没有主张拿登记证书的,那么在没有其他影响抵押生效的情况下,你自然可以抵押汽车。 不过,在约定汽车抵押时,抵押权人没拿车也没证的,其实会承担较大的风险,所以大部分人是不愿意抵押的。 毕竟你没有汽车的登记证书,也没法确定你是不是该车车主,因此,为避免影响汽车顺利抵押,建议是先补办车辆登记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并且申请补领登记证时要准备好以下的材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提交《被盗抢机动车查询表》; 4、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提交原机动车登记证书; 5、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按规定不得代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规定,机动车即可以抵押,也可以质押,所以车主和债权人约定抵押车辆,但签订了质押合同的,如果双方没有异议,质押合同依法成立的,就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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