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面对他人欠几百元不还的情况,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债务人拖欠款项并不愿意偿还的情况下,债权人首先应设法评估及理解对方未能履行债务偿还义务的相关原因和事实因素,然后在此基础上同债务人进行诚恳而客观的协商,尝试共同构建一个合理并具有现实操作性的债务偿还方案。
若对方确实存在故意拖欠债务且恶意行为明显的情况,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请求或正式提起民事诉讼。 待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后,倘若债务人仍然未能按时归还所欠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为避免诉讼时效过期导致无法追讨欠款,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欠款偿还问题应时刻保持关注,适时地提醒债务人履行相应的债务偿还义务。 如果债务方多次拒绝执行债务偿还义务,债权人可以持借据前往公正合法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若无视法院的最终判决而持续未归还欠款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申请实施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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