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上名字写错,还能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有充足理由,便可发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之第二条第二款的明确界定: 当自然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或者欠条等债权凭证未载明债权人身份,而此类持有人欲针对民间借贷提出诉讼时,人民法院理应予以受理。 在此诉讼进程中,债权人需要负责提供确凿证据来证明两个姓名属于同一受诉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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