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过期三年后,是否还可以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借据能否在三年后仍可提起诉讼的问题,可以给出肯定的答复。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这个过程有可能涉及至超过法律规定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进而失去胜诉的权利。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若借据明确列明了具体的还款日期,那么当该还款日期超出三年之后原告再次发起诉讼时,如果原告无法提供证据证实其曾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况发生,将意味着原告尽管提出诉讼要求,但胜诉的权利已不再存在,法院将会拒绝原告的诉讼请求。 相反地,假如借据并未明确标注还款期限,那么只要原告能够证明从其向借款人催讨借款之日直至向法院提起诉讼之时并未超出三年的时间范围,便可合法合理地进行诉讼,并且不至于触及诉讼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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