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证明被迫写下的借条无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您遭受胁迫而被迫签署借款协议,请您立即向当地警方报告并保留相关记录,以备未来之需。
此举不仅能够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还能将此次事件所形成的报案记录作为有力的法律证据。 其次,我们建议您尝试与该要求您签署借款协议的当事人进行诚恳且坦率的对话,同时寻找可能的第三方人士在场并见证当时的场景,以此明确证明您系受到胁迫才进行了借款签字。 此外,当您与其发生接触之时,请务必时刻保持警觉,在您感到受威胁或胁迫时,可随时准备使用手中的便捷录音录像设备,及时捕捉和保存相关证据。 当您是因为他人的胁迫而不得不签署借款协议时,即便其行为本身是合法并且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但由于您是被动的,所以并不影响这种债权债务关系的正式成立。 然而,如果本质上这种借款协议并非建立在合法真实的基础之上,例如您当时确实是出于他人的威胁而不得已签署该协议,那么它便不具备合法的真实性。 这时,您就需要理解这是一种虚假的债权债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所在国的人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借款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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