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未写落款日期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注明落款日期的欠条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虽然在欠条上明确列明了欠债日期以及债务偿还期限,但并未填写落款日期,此时,该欠条依然具合法性,因为欠款日期并不直接影响欠条的有效性。 欠条是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签署或盖章后成立的,一经确认即具备法律约束力。 除非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之外,这种欠条可以随时被激活。 对于未明确标明落款日期的欠债行为,债权人有权在任何时候提出债务偿还要求,但需留给债务人一定的处理时间。 否则,如果债务人拒绝履行欠条所规定的债务,债权人可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且不受到追诉时效的限制。 对于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行使权利的应该是债权人,自其首次试图主张权益之日起开始计算,维护期为三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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