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逾期4天就有代偿的记录是不是不合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这种现象并不合理。
作为贷款机构,无权在借款延迟四日之后便径直进行代偿操作。 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借贷双方之前签订的合法合约条款,同样也背离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法条,贷款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来追索逾期未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而非擅自进行代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