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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逾期4天就有代偿的记录是不是不合理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这种现象并不合理。
作为贷款机构,无权在借款延迟四日之后便径直进行代偿操作。
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借贷双方之前签订的合法合约条款,同样也背离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法条,贷款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来追索逾期未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而非擅自进行代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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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0: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