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异地情况下,确实存在离婚的可能。
然而,这种方式仅限于通过法律诉讼进行离婚,而无法实现协议离婚,这是由于协议离婚需由双方当事人共同亲自赴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无论是采取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的形式,以下证件都是必要的: 1.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2.结婚证书以及身份证或者能够证实个人身份的其他有效证件; 3.若涉及到子女抚养权分配问题的话,还需要提供子女的户口簿、出生证明原件等资料; 4.若牵涉到财产分割事项的话,还需要准备好与财产有关的各类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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