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到期后两年才还利息怎么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欠条所对应的利息收益,相关计算方式可区分为如下两类情况:
首先,若在欠条中双方已明确商定了利息的详细计算方式,视为约定生效,在计息环节应严格遵循此项约定,以约定利率为基础务实计算利息收入; 其次,在欠条中并无约定利息事宜,在此情况下,只有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尚未还清的部分才需要按期计算利息收益。 唯一值得留意的是,计算利息起始日期应自约定还款日开始,且参照目标应为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于实务操作之中,若是双方对欠条涉及的利息收益有所规划,根据现行法律规范和借贷关系参考标准,任何约定都不得高于年化利率36%,一旦超过该比率,法院将可能判决不予认可超出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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