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合同没给我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然人之间所签署的借贷合约被视为典型的实践型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借款合约在提供相应款项之时才会正式生效,所以我们通常称之为“实践型合同”或者“要物合同”。 然而,除此之外,当自然人与法人以及法人相互间进行借贷活动时,他们所签订的借款协议便属于典型的“诺成型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实践型合同和诺成型合同的显著差异并非体现在一方是否需要向对方交付实际的标的物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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