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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诺撤销和撤回的区别?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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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外贸生意的人都知道,在建立商务关系的合同上,承诺方会对受要约人进行承诺。而且根据规定,承诺是可以撤销或者撤回的。那么,大家知道承诺撤销和撤回两者的区别吗?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用承诺撤销呢?让小编带着大家看看吧。

承诺撤销和撤回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时间的不同,承诺撤销如果是在合同生效期间,就代表要撤销这个成立的合同,就构成违约了,而且根据不同的规定,会对承诺方采取处罚。而承诺的撤回是在何用送达对方之前,可以对自己的承诺撤回处理,阻止承诺的发生。

承诺的撤回

意思是指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意思表示。根据到达主义原则,承诺可以撤回。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撤回承诺作为承诺人的一项权利,是保障其与要约人同等受法律保护的一项权利。但是,电子商务实务中,根据达到主义理念,到达承诺到达对方的信息系统即为 “到达”,承诺人根本就没有机会去撤回承诺,除非信息传输遇到障碍例如突然停电或系统发生故障使得信息未能及时到达受者时,承诺人人可以在此时间差内撤回承诺。

《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四条【承诺生效时间】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第四百八十五条【承诺的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八十六条【迟延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七条【未迟发而迟到的承诺】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由此看出,承诺撤销和撤回的区别还是很大的。承诺撤销如果是在合同生效期间,就代表要撤销这个成立的合同,就构成违约了,而且根据不同的规定,会对承诺方采取处罚。而承诺的撤回是在何用送达对方之前,可以对自己的承诺撤回处理,阻止承诺的发生。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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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0:4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