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必须本人写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别人代写借条,本人签字有效。
2、别人代写的欠条有没有效,主要看借款是否属于事实存在的,如果借款的事实是存在的,代写的条件是依据实际情况写的,由借款人确认签字的,欠条就是有效的。 3、如果没有本人的签名,是其它人代签的,获得了举债人的认可,并且按上了自己拇指印,那么也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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