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合同应当包含什么内容?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款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
1、借款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分为不同的种类。例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以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根据出借方资金来源和经营方式,可以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由于各种贷款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因此应当明确约定借款种类。 2、币种。 因为外汇管制需要,国家对人民币和外币借款规定了不同的条件,当事人应当对此加以约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涉及贷款人利益的保护,合同对此应当约定。 4、数额。 当事人不仅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借款总金额,还应当明确每次提供贷款的金额;如果订立最高额贷款,每次贷款的数额应在最高限额内。 5、利率。 借款利率是借款合同计算利息的主要依据,通常是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不过,在自然人的借款合同中,对借款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使自然人之间的借款需要支付利息的,其利率也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6、期限和还款方式。 除上述内容之外,当事人还可以约定保证条款、担保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其他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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