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需要注意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借款尚未实际交付的,不能向对方出具借条或收条,如果已经出具的,要将借条及时取回或者在借条上注明款项没有实际交付;
2、对于格式化的借据,不要留白,防止事后被添加或者更改; 3、借条或协议尽量一式两份,自己留存一份;归还借款后,应及时将借条取回; 4、尽量通过转账等方式归还款项,并保留相关凭证。 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收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利,但即便借款用途违法,没有证据证明出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借款人仍应承担返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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