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债务纠纷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相关的债务纠纷处理问题,首先需要对相关债务进行明确的界定。
若该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在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或财产已经归属各人单独所有的情况下,可通过双方协议明确具体的清偿方案; 然而若是个人净债,则应由个人自行负担其偿还责任。 其次,对于达成离婚合意的夫妻,他们需签署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并且必须亲自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 期间,离婚协议需明确宣布双方自愿结束婚姻关系,并就诸如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相关事项达成共识。 值得注意的是,协议离婚所需时间约为一个月方可完成所有手续。 欲离婚的双方需度过离婚冷静期后方能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其中,离婚冷静期的时长设定为30天。 若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均未能在规定的30日内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书,则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关于诉讼离婚的程序方面,诉讼方必须提交合法可靠的证据与材料,以便法院能够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受理。 并且,只有在双方的感情确实破裂,达到法定的判断标准,法院才会准予离婚。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可能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 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状)、有效的结婚证明文件、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副本等。 如果并非首次提出离婚诉讼,那么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供先前法院对于离婚案件审理结果所作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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