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犯罪造成受害人损失民法如何规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年满十八周岁之前的人,皆被视为未成年人。
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发育成熟,大多数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因此,许多人可能会误以为在此种情况下导致他人利益受损可以免于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显然是错误的观念。 尽管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损害之际,仅需在其拥有合法财产的前提下,方能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若其财产无法全额赔偿受害人损失,则其法定监护人须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另外,对于未成年人所引发的侵权行为,其法定监护人亦应负有赔偿责任,且此项赔偿责任属于无过失责任范畴,即即便监护人已尽职尽责履行了监护义务,并无任何过失,也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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