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6岁会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谈判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争夺需依据多个维度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评估。
就以六岁大的孩童举例来说,若父母双方在抚养能力上旗鼓相当,那么法院往往会优先考虑孩子与哪一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更为长久,以及哪一方能够为孩子营造出更为稳定且适宜的生活及学习环境。 此外,法院还会关注哪一方更加重视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并以此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 然而,倘若某一方存在着严重阻碍孩子健康成长的问题,例如存在不良习惯或经济状况过于恶劣以至于无法保证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等情况,这无疑将对其争取到抚养权产生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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