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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起诉离婚有纠纷法院怎么判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女性提出司法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处理,往往需要根据多个层面进行全面考量。
首先,依据法律规定,审判机构将对夫妻之间情感是否确实破裂进行细致的审查与评估;
包括若出现诸如重婚行为、家庭暴力、或双方长期分居且已经超过两年等特定情况,能否视为婚姻关系中已经存在重大危机。
此外,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也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所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具体方案的制定,需要以子女最优利益作为首要指导原则,同时结合夫妻双方各自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有所侧重地进行衡量与决定。
关于财产分割部分,有需要明确地划分出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以及个人私产部分。
在此基础上,法院将原则上采用均等分配的方式加以处置,但是对于那些无过错一方或承担主要抚育责任的一方,法院将会给予相应的倾斜性保护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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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7: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