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否需要赔偿女方精神损失费和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对女方进行精神损失方面的赔偿问题是取决于具体情形的。
举例来说,倘若男方涉及到诸如重婚、与她人同居以及施行家庭暴力等极端恶劣的过失行径,那么女方便有望赢得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而对于子女抚育金这个环节,假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育有子女且该子女最终被判由女方抚养的话,男方则必须承担起支付抚育金的责任。 这样做的主要目的便是确保子女能够得到足够的生活及成长资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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